投资方式
由于曼省投资移民是要申请人去投资和管理企业,政府只是在投资前收取申请人的投资押金,所以投资的方式为: 
创建新生意方式:
优点 由于创建的企业大多是与申请人以前工作经验相关的项目,所以申请人的投资和管理比较容易控制。 
缺点 1)国内投资移民客户对曼省不了解(诸如社会、经济、劳务、市场、地产、人工等等),不知道到哪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去  投资、投资哪个项目,很难做出翔实的投资计划报告。 
        2)新移民移民曼省后,政府要求在2年内创建新生意,才能归还前期的7.5万加元押金。 实际上这些新投资移民来加后, 一是不静心开办实业, 二是这些人大多数英语不行,很难自己独立行业。。 
        3)经营操作比较困难的是生产制造行业,服务性行业比较容易。 
购买现有生意或投资入股(合资)方式 
这是申请曼省投资移民的第二种认可方式。 也就是说,投资移民可以通过购买在曼省的现有企业公司或投资入股企业,办理投资移民。 
优点: 
在这类投资项目中,新移民可以担任总裁、总经理或副经理等主要职务,取决于购买公司还是合资投资入股。这样,可以继续留用或聘用曼省现有公司的原班人马职员,维持现有生意运行或拓宽生意,照样赚钱。 
难点: 

国内移民客户不了解曼省投资项目和公司,这需要在曼省有合作伙伴,招揽洽谈可能投资项目或公司。
关于投资移民客户政府7.5万加元押金: 
退回时间:一般要求客户在2年之内操作生意[有实质性进展]才能退回7.5万加元押金。最快的方式要回7.5万加元押金是购买当地现有生意或投资入股当地企业,最慢的是新建企业。 

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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